答:除了政府债务外,PPP项目、政府投资基金、股权融资、专项建设基金、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公益性项目建设所带来的部分支出也可以纳入财政预算。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PPP等项目的部分支出可以纳入预算,但需要把握“”项目入融资不入“尺度,即仅可以“项目”为单位纳入预算,不可以“融资”为单位纳入。比如说,可以将PPP所涉及的“政府补贴支出”纳入,但是不可将某笔融资的还本付息支出直接纳入。
文件出处:
PPP项目
财金〔2016〕92号: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将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保障政府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履约能力。
财金〔2016〕92号:本级人民政府同意纳入中期财政规划的PPP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预算编制程序和要求,将合同中符合预算管理要求的下一年度财政资金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报请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预算草案,经本级政府同意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财金〔2016〕92号:PPP项目中的政府支出,包括政府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依据法律和合同约定需要从财政资金中安排的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配套投入、风险承担,以及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安排的PPP专项奖补资金支出。
财金〔2015〕21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结论分为“通过论证”和“未通过论证”。“通过论证”的项目,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编制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时,将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统筹安排。“未通过论证”的项目,则不宜采用PPP模式。
政府投资基金
财预〔2015〕210号:各级政府出资设立投资基金,应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章程约定的出资方案将当年政府出资额纳入年度政府预算。
政府购买服务
国办发〔2013〕96号: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应当在既有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随着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发展所需增加的资金,应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列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