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应当顺势疏导、全流程管控。既要治标,定向缓释存量风险;更要治本,建立防控风险的长效机制。地方政府在全方位、成体系的政策管控背景下,仍然普遍性地、持续性地,甚至陷入“饮鸩止渴”维持资金链的困局不能自拔。最根本的原因是没有建立起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管理体制,也没有规范的举债融资和责任机制。合理构建并切实落实“省级政府对本地区政府性债务负总责,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按照属地原则各负其责”的长效责任机制,可能是重要的治本之策。
首先,理念上纠偏,达成最广泛的社会共识。
一是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应当根据各地现有人口规模和增长潜力,合理确定城市建设规模和开发步骤,做好城市更新和旧城改造,严格限制铺新摊子。
二是基础设施代表公共利益,使用公共资源,关系几代人的福祉,应当实行最严格的论证、评审、审批和管控制度,建立事前审批、事中监控和事后问责的全流程管控体系。市政基础设施领域,不宜简单的简政放权、一放到底,规划与项目的最终决策和审批权限应当集中到省级政府,切实防止地方政府乱上项目。
三是提供基础设施是地方政府责任,依托政府信用可以显著降低融资成本,但要坚决打破“中央政府兜底、全民买单”的死循环,落实省级政府对辖区内的政府债务负总责的机制,防控系统性风险。
第二,立足长远,缓释存量债务风险。
一是省级政府组织核实实际债务数据,各市、县政府制订存量债务化解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并向国务院报告。
二是存量地方政府债务进行合理分类和归因,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政府日常经费缺口形成的债务,依托上级财政转移支付逐步消化;市政基础设施形成的债务,通过盘活存量土地资产,积聚偿债资金逐步消化;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形成的债务,主要通过盘活经营性国有资产、债务核销、债转股、兼并破产等市场化方式解决,严禁新增政府兜底的此类债务。
三是各市、县政府只保留一家由政府信用支持的融资平台,存量债务集中处置。其它融资平台进行撤并,暂时无法撤并的除处置存量债务外,不再新增任何形式的债务和投资建设任务,时机成熟即行撤并。省政府可以组织对债务问题严重的市、县政府进行债务重整。
四是以市、县级政府为主体,发行专项地方政府债券,锁定存量债务并降低债务成本,在15-30年内逐步消化。
第三,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防控债务失控。
一是切实维护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严格规范城市发展各类规划的论证、评审和审批,对随意变更规划和突破规划的投资建设行为,切实追究政治、纪律、法律、行政和经济责任。
二是市、县级政府应当根据已批准的城市规划,编制市政基础设施专项建设规划,明确各类项目的建设规模和轻重缓急。市、县级政府应当滚动编制5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资金平衡计划,确保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列入建设计划的项目,应当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得到有效批准,具备实施条件的储备项目。有关规划和计划应当科学编制、充分论证,经本级人大审议通过后,报省级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告。
三是切实提高地方政府利用公共资源和实施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效能。支持具有综合运作能力的城市投资运营商,接受地、市级政府委托进行城市副中心、产城融合和城市更新等综合性片区开发项目,建立适当的政府与投资者利益分享机制。支持行业性的省级国有企业和中心城市的投资运营主体,在省内或跨省进行行业整合。支持有实力的民营企业,通过PPP方式与地方政府合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公共产品。
四是切实纠正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地产等城镇化项目不属于实体经济的偏见,打通合法合规、可合理预期、可有效管控的融资渠道,建立主流金融机构为市政基础设施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融资的合法、合规渠道。
第四,打破各方阻力,切实落实土地涨价归公机制。
一是建立土地出让金与房产税并行的制度,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主要依靠土地出让金,而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与运营资金主要依靠房产税。让地方政府有条件分享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带来的土地持续性升值,引导地方政府改变过于依赖新区开发的摊大饼式的城市发展模式,更多地注重对现有城市建成区的更新与改造。
二是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低密度、大户型的建设,对过多占用优质土地资源的存量商品房或其它物业,征收(补征)高额土地使用费(税)和基础设施配套费,补充地方政府债务的偿债资金来源。
参考书籍
1、罗桂连、尹昱译,《REITs分析与投资指南》,2018,机械工业出版社
2、罗桂连,宋世选译.《基础设施投资策略、项目融资与PPP》,2016,机械工业出版社华章公司
3、罗桂连译,《基础设施投资指南:投资策略、可持续性、项目融资与PPP》(第二版),2018年6月(预计),机械工业出版社华章公司
4、沈炳熙、李哲平、曹彤主编,《中国资产证券化运行报告(2018)》(蓝皮书),2018年4月,社科文献出版社,罗桂连撰写《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专题》,约5万字
5、林华、许余洁、罗桂连、彭超等,《中国REITs操作手册:基础设施和商业地产资产证券化操作指南》,2018年,中信出版社
6、林华、罗桂连、阚晓西等译,《REITs投资指南》,2017,中信出版社
7、林华、罗桂连、张志军等编.《PPP与资产证券化》,2016,中信出版社
8、沈炳熙、李哲平主编,《中国资产证券化热点实务探析》,2017年,北京大学出版社,罗桂连撰写第9章《保险业深度参与证券化的思考》,约1.5万字
9、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编著,《保险资金参与PPP实践研究》,2017年,中国金融出版社,罗桂连担任编委会成员
10、林华等译.《全球REITs投资手册》,2016,中信出版社,罗桂连负责翻译第7-9章,占全书四分之一
11、林华主编.《中国资产证券化操作手册》(第二版),2016,中信出版社,罗桂连撰写第三章《保险业资产支持计划》,2.8万字
参考文章
1、2017年3月,罗桂连撰写的《PPP政策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转型发展》,获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主题征文一等奖
2、罗桂连,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创新路径思考[J].当代金融家.2015年第1期
3、罗桂连,保险资金参与“一带一路”的路径设想[J].当代金融家.2015年第6期
4、罗桂连,应让成熟的投资运营商成为PPP的主流投资者[N].中国经济导报.2017-01-25
5、罗桂连,融资平台与PPP协同发展[J].中国金融.2017年第8期
6、罗桂连,PPP资产证券化试水难题[J].财经.2017年第9期
7、罗桂连,PPP资产证券化视角下的PPP融资要点[J].当代金融家.2017年第4期
8、罗桂连,国内推进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问题与建议[J].当代金融家.2018年第4期
■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研究中心投融资咨询处处长
■ 主要从事基础设施投融资与资产证券化实务、研究和政策制订咨询工作
■ 国家发展改革委PPP专家库定向邀请专家,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特聘高级专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 清华大学管理学博士,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访问学者,注册会计师
■ 曾就职于上海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总公司、中国保监会资金部投资处。曾创办咨询公司为地方政府提供基础设施投融资咨询服务
■ 2016年参加中央组织部第16批博士生服务团任陕西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