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的指导标准 (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7/9/28    发文机关:其他    文号:粤建科函〔2017〕239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工作部署,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以下简称BIM)在工程建设的应用,结合《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我厅组织开展相关的调研测算,制定了BIM技术在建设工程应用的费用指导标准,由使用方根据工程不同类型、大小、复杂程度,在合同中约定取值和工作要求。

 

一、费用名称: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

 

二、适用范围

1、建筑工程

2、装配式建筑工程(适用于装配率在40%以上)

3、园林景观工程 

4、城市道路工程

5、城市轨道工程

6、综合管廊工程

除上述工程外,其余类工程项目可酌情参考此标准。

 

三、应用要求

BIM技术建模细度、应用范围、提交成果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和各地市发布的BIM应用规程或标准。

 

四、应用费用标准

1、应用费用=基价×(A应用阶段调整系数)×(B应用专业调整系数)×( C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2、费用基价

费用基价是基于全阶段、全专业应用的标准。

  说明:部分专业采用BIM技术时,基价以所应用专业的造价作为计费基数。

3、应用阶段调整系数A

说明:部分专业采用BIM技术时,基价以所应用专业的造价作为计费基数。

3、应用阶段调整系数A

 

说明:

① 全专业应用时,调整系数B取值为1;

② 非所有专业整体运用,仅为部分专业应用时,按上表系数进行调整。

5、工程复杂调整系数C

可参照设计收费标准约定的工程复杂程度进行调整,调整系数0.8~1.2。

 

六、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至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意见反馈邮箱:723302048@qq.com